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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时代文艺的创作实践与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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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代声音诗学的理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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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声音诗学的理论价值

◇文爽

诗歌是语言的艺术,声音在文学语言的各种要素中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明代诗学从“诗乐合一”的原始音乐性出发,关注声音作为诗歌的本质特征,在“诗言志”“诗缘情”“诗纪事”“诗说理”之外,别立了“诗主声”的诗学传统,将“诗声”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所言之“声”内涵十分丰富,举凡诗歌外在的合乐性,内部语言的声律、韵律、格律,篇法、句法、字法形成的音声效果,声调的轻重、清浊、长短、高下、缓急等吟咏节奏,整体的音声风格等都包含在内,建构了一套独特的诗学话语评价体系。

从生成来源讲,诗声主要与“气”和“情”相关。徐祯卿说:“因情以发气,因气以成声,因声而绘词,因词而定韵,此诗之源。”(《谈艺录》)揭示出“情—气—声—词—韵”的内在逻辑。但实际上,“气”比“情”更具有本源意义。顾清说:“有天地斯有气,有气斯有声。”(《作乐以宣八风之气》)谢肇淛言:“诗者,人心之感于物而成声者。”(《小草斋诗话》)明人援引先秦以来的“气化”哲学思想,认为诗声是“天地元气”与作者“主体之气”共同作用的结果,“气之动物,物之感人”,诗声的“缘情”性借由“气”论与“感物”诗学相连接。无论是从气化流行、万物交感的“元气元声”角度,还是从“真诗乃在民间”“真者,音之发而情之原”(李梦阳《诗集自序》)的“真情真声”角度,诗歌均为“天地自然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