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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学与社会治理

◇孙广华

湖学的社会治理思想以胡瑗为典范,主要承继孟子“以德治国”“以礼治国”的理念,强调仁义道德的“内圣之学”,注重理想社会建构的倡导和实践,首开宋代学术“内圣外王”风气。湖学的社会治理思想承前启后,接续传统儒家的社会治理观念,奠定了宋明理学社会治理的理论基础。

在社会治理过程中,胡瑗认为应“扩仁义之道,使教化行于天下,德教深被于四海,则天下之人自然感悦于上”。要通过仁爱和正义的教育来引导民众,使他们的内心充满善意和正义感,从而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这种教化过程不仅有助于提升个人的道德素养,还能促进整个社会风气的向善、向理。由此可见,社会治理应以仁义的推行为第一要义,只要开启仁心,行仁义之道,则天下之民自然“感悦于上”,德行日深。

胡瑗继承并发扬孟子的思想,认为道德是处理社会关系和其他事务的基本衡量准则,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在政治实践中,仅仅依靠法律和制度是不够的,还需要道德的支撑和引领。道德仁义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石,能够为政治举措提供价值导向和道德支撑。这样的政治举措不仅能够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和支持,还能够有效地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正如胡瑗在《周易口义》中提到的“君子之人有仁义之术,可以济于天下为生民之福,而潜身晦迹以自卑下,不务升进以行其道,其泽不能及于物,以是天下之所共不与者也”。所谓“仁义之术”是仁爱思想的外化,应该成为社会治理的基本逻辑和思想基础。在这种政治理念的指引下,才能施仁于民,化民以德。由此,胡瑗认为社会治理“当以仁恩之令而为之先”,彰显出他以仁德为本的社会治理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