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公益导向 激发社会活力
◇林凯源
“十五五”规划建议强调,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社会活力。社会活力既关乎社会公平正义、民生保障与社会整合,也关乎社会秩序与发展预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点。如何通过制度设计激发社会内生动力,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公共事务,成为当前基层治理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
然而,伴随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深刻变迁,一些地区在红白事操办、社会交往和公共参与中出现铺张浪费、相互攀比等现象,不仅加重家庭负担,也增加基层治理风险。对此,单纯依赖行政命令或强制性手段治理此类问题,面临成本高、弹性不足、难以持续等问题。近年来,福建省石狮市等地探索形成的激发型公益实践,为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了有益参考。当地党委、政府客观认识群众的荣誉追求和比较心理,通过制度化安排,将其引导至公益参与和公共事务支持中,逐步形成一种以公益为导向、以制度激励为支撑的基层治理创新模式。这种治理方式的转向,不仅降低了治理成本,也有效释放了社会活力,形成多方协同的治理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