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城市: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变革
◇何艳玲
在波澜壮阔的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一个价值追问始终贯穿其中:城市究竟为谁而建,又应如何建设?“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不仅是对这一时代之问的解答,更是对传统以效率为主导的城市治理范式的革命性重构。这一理念的深刻性与生命力在于,通过对城市空间生产逻辑的再定义,将“人民性”这一核心价值深植于城市发展的肌理与血脉之中,实现了治理理念与空间形态的协同变革。
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与美好生活
高速的城市化进程难以完全规避“空间沦为资本积累与增殖的被动载体”的影响。而人民城市理念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城市发展从“抽象空间”向“差异空间”的战略性转变。在此范式中,空间不再是均质化、可置换的商品,而是承载人民多元化、差异化生活需求与价值追求的有机载体,核心价值在于服务人的全面发展与美好生活。
人民城市理念通过强调“城市是生命体、有机体”,将空间的使用价值和社会属性重新置于首位,旨在消解空间异化,重建人与空间的和谐共生关系。应该说,雄安新区的规划建设是这一理念的具体实践。“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核心设计原则,试图打破传统产业园区或新城建设中常见的“钟摆式通勤”和“睡城”现象(即“白天热闹、夜晚空城”)。通过科学规划居住、就业、服务设施的布局密度与可达性,致力于创造一种空间形态,使得工作、生活、休闲有机融合,空间服务于人的便捷、舒适、有尊严的日常生活,成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场所。这一实践探索也体现了人民城市理念对空间正义的实质性追求:空间资源的公平分配、空间权利的普遍保障、空间品质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