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经济学发展看跨学科研究
◇魏建
跨学科研究是学术创新的重要途径。跨学科研究不仅能够极大拓展研究的新领域,而且能够推动对学科自身不足的审视,进而促进学科进一步发展和成熟,推动形成新的学术繁荣。20世纪60年代逐渐兴起的法经济学是跨学科研究的成功范例,不仅彻底改变了法学研究内在结构,重塑了几乎全部法律部门,推动了法学、经济学在反思中发展,而且成为国际学术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依然在持续创新中不断发展。法经济学的发展历程能够为我国正在积极推动的跨学科研究提供有价值的借鉴经验,为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提供有益启发。
当经济学遇上法学
法律与经济之间的关系,在亚当·斯密、马克思等经典作家那里早就备受关注,但研究者们一直没能构建起联系二者的理论桥梁。20世纪早期,一些经济学家对反垄断法、政府管制的研究构成了早期的法律与经济的交叉研究。罗纳德·科斯于1960年发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提出了著名的“科斯定理”,开创性地构建了法律影响资源配置的理论框架。同时,贝克尔开辟了对犯罪惩罚的经济分析,阿尔钦和德姆塞茨则用经济理论开展产权分析。这些研究既契合了美国当时法治发展的需要,也打开了经济学进入法学领域的通道,为后续的法经济学研究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