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A04
本版标题
  • 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 以改革精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 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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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精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蒋清华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专题形式部署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其中要求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新时代管党治党取得的重要经验。

凝结全面深化改革宝贵经验

明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成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贯彻的原则,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以这六条原则为分析指标,可以看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彰显着鲜明的改革精神,凝结了宝贵的改革经验。这些原则无疑也是新征程上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根本遵循。

第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为核心关切。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鲜明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总则规定的四条原则中,摆在第一位的就是“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反过来讲,哪里有党的领导,哪里就必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